logo横板.png                               

 复试

(一)复试形式

为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我所2021年与南中医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

(二)复试时间

我所与南中医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3月29-4月8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志愿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140%(含调剂)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我所复试分数线为A类地区国家线,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均参加复试。

() 调剂工作

1.由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所需要接受部分调剂考生,调剂专业及缺额(南中医联合招生)如下:

植物学:4(学术学位)

药学:5(专业学位)

中药学:3(专业学位)

我所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所志愿的考生,我所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我所要求在复试前24小时通过网络平台考生端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六)复试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英语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外语能力测试满分8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2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四比对:

复试前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

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考生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7.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后续通知)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

 

二 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于4月30日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我所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 录取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按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所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我所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 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逐步规范和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对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本所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过程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招生过程中的投诉和申诉,并在30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五 其他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提前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以上复试细则为我所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所用,我所自主招收研究生复试办法和调剂公告将另行发布。

联系人:贺佳             联系方式:025-8434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