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所纪委(监察专员办)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所纪委有关文件文稿;
负责协助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所内部巡察工作;
负责受理对所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负责审理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承办党员对所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所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等。
对所(园)及所属相关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审计;
对所(园)及所属相关部门全面预算管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按要求督促所(园)年度财务预决算公开;
对所(园)及所属相关部门执行财经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对所(园)相关工作进行的审计;
根据所(园)管理要求,负责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所(园)相关工作进行审计;
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对内审限额范围内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承办所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检查所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监督检查所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监督检查所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遵纪守法情况;
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负责建立和管理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承办所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赵 敏 电话:025-84347176
纪检监察室(审计处) 2023年3月22日 14:58
3月21日,所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对我所工作计划做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