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用言语表达我对曾经工作过的两个单位领导、同事造成伤害的歉疚,只能在这里真心忏悔,请今天在场的同事代我向所有人说声‘对不起’……”
“无法用行动表达对关心关爱我的家人、朋友造成伤害的懊悔,我无颜面对,只能向他们说声‘对不起’……”
2018年4月10日上午,站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谷面容憔悴、两鬓斑白,提及家人、同事时,不由频频拭泪,几度哽咽。
6月20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谷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扣押在案受贿赃款人民币635.0499万元、赃物劳力士手表一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结束后,金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悔罪。
从“婉拒”到“笑纳”
“有才华、能干事”,谈起金谷,曾与他有过交往的人,大多这样评价。
1987年,金谷进入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后改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他凭着勤奋好学、能力出众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很快成为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先后在投资处、产业发展处等担任一把手,手握各类项目申报立项和专项资金申请补助的申报审批权。
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他,也曾为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与企业审批了项目,争取了资金补助,尤其是担任产业发展处处长后,他亲眼目睹诸多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看着一笔笔上百万的资金通过自己的争取和审批,进入了企业的“口袋”。
“大权在握”的良好自我感觉,带给了金谷巨大的成就感,但也让他的权力观渐渐扭曲。不知何时起,一种想法开始萌生——“我给他们带来这么多好处,凭什么不能拿点回报?”渐渐地,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生财之道,认为是自己的“本事和关系”才帮助企业尽快通过审批、拿到补助。于是,面对一笔笔诚意满满的“感谢费”,他从起初的“婉拒”到“笑纳”,甚至最后主动索取。
2001年,金谷刚成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处处长不久,某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陈某登门拜访。原来,该县想为某项目申请专项资金,而这一申请需先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申报,再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通过审批。
金谷先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了这一申报项目的省级审批,后又凭“个人关系”出面“协调”,最终使这一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审批。为表谢意,陈某先后3次送给金谷现金5万元。
开了欲望的口子,再难自控:为某公司的玻璃深加工项目和水泥项目申报等请托事项提供帮助,收受5万元现金和价值10万元的手表1块;通过打招呼、开会同意等方式,为某公司所生产的水泥品牌入选萧山机场二期工程乙方供货项目推荐品牌目录等请托事项提供帮助,收受价值15万元的消费卡……从省发改委到机场集团,收受所经手项目的请托单位和企业的现金、礼品、礼卡,几乎成为了金谷工作的一部分。
自2000年至2017年,金谷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仅认定为犯罪的就达50余次,平均每4个月一次!但在金谷看来,这些不过是红包而已,每笔金额很少,算不上受贿,只是别人为感谢他奔波的“辛苦费”。
“金谷在上海一家银行里寄存有一个保管箱,他帮忙跑项目时收受的‘感谢费’和平时违规违纪收受的礼金、礼卡大部分存放在这里,共有270余万元和两块名牌手表。接受审查调查时,他都不记得这笔巨款是怎么一点点‘积蓄’起来的了。”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收受贿赂成习惯
从小打小闹收小红包开始,到收受贿赂成为习惯,再到主动索要,金谷的欲望不断膨胀。在频繁的权钱交易之中,往往夹杂着权色交易。
2004年的一天,金谷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总许某打了一个电话,暗示他可以将“感谢费”送来了。
早在1999年金谷担任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投资办副主任时,两人就已相识。当年,刚创业不久的许某,在公司资质挂靠、开发房地产项目等事项上,得到了金谷的支持。作为回报,许某很想送笔感谢费,金谷却一直没有答应。
金谷的蜕变,是因为他有了一个“红颜知己”——周某。为展现自己的能力,当周某提出有意炒房、炒股时,金谷立刻头脑发热地说,自己来出这笔钱。
为保险起见,金谷向许某强调,送上的感谢费“必须用现金”,而且自己不会出面。他安排周某亲戚石某从外地赶去找许某接收100万元“感谢费”,并让石某直接存入周某的银行账户。
2008年,金谷转岗浙江机场集团任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2010年,某餐饮店女老板章某走入了金谷的生活。为让章某“不那么辛苦”,金谷主动提出帮她买套房子。曾在审批项目中求助过金谷的某集团董事长陈某接到暗示后,“借”给了他100万元。金谷让陈某的会计将钱汇入章某母亲方某的账户。
就这样,金谷在“温柔乡”里越陷越深。“看到她勤劳肯吃苦,又很会做生意,觉得如果有更大的平台发展,会更利于她施展手脚,当然,我这样做也是为了博取她的欢心。”金谷向办案人员交代。
金谷主动提出让章某到萧山机场商务楼承租物业开办餐厅。该商务楼由某民营企业投资和运营,租金为每平方米4元,章某对此价格不满意并进行多次商谈,但未能如愿。
“你跟他们去谈,把房租降下来。”为不让章某失望,金谷指派单位一名下属前去谈判,但也没有成功。金谷见状直接出面,向该公司总经理顾某打招呼,迫于压力,顾某在请示总公司后,答应了章某的要求。
2012年7月26日,该公司与章某的餐饮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协议,日租金单价从每平方米4元降至每平方米2元,而根据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书》,金谷的特定关系人章某由此从该公司所得利益价值200余万元。
“我的事情给妻子女儿造成了巨大伤害,不敢告诉80岁的老母亲,也没有脸面对关心自己的领导、同事、朋友和亲戚。我学校导师去世,在八宝山举行告别仪式,我感到无颜面对,也没有去参加,我会内疚一辈子……”回忆往事,金谷泪流满面。
对抗组织调查
2015年秋天,金谷错过了第一次向组织主动交代的机会。
当年8月,浙江省委巡视组进驻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视。其间,巡视组收到了对金谷违反生活纪律的举报,并与其谈话。抱着侥幸心理的金谷矢口否认。
2017年5月,浙江省纪委监委领导找金谷进行信访谈话,金谷仍心存侥幸,提供虚假材料,放弃了组织给他的第二次机会。
打心眼里,金谷自认为自己只是收了一些无伤大雅的“红包”,一些不合规的事也做得非常“隐蔽”,自信不会被察觉。
所谓瞒天过海,不过是自欺欺人。2012年,杭州某集团项目经理张某为能在萧山机场承接工程项目,主动提出为金谷的特定关系人章某装修老家的自建房及餐馆。
“这笔装修款必须做得天衣无缝!”金谷先让章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工程款为210万元的装修工程合同,然后将工程款通过章某银行账户一笔笔打到张某户头上,张某再把这些钱取出来还给章某。这样,账面不露破绽。为让过程更加真实,双方还假意签订了一个215万元的决算书,“特意比合同价高了5万元以显得真实可靠”。金谷幡然醒悟后说:“其实,这种‘小儿科’的把戏哪经得起组织审查,只是自己骗自己。”
但当时,金谷踌躇满志,坚信“我做事小心,组织上应该不会发现”,直到妻子出境受阻,他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仍没有勇气主动交代,想着可能是组织核查需要。”金谷称,这是自己第三次没有珍惜组织上给的机会。
2017年6月23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决定对反映金谷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10月10日,省监委对金谷采取留置措施。
“一直到被留置那天,我才彻底明白了自己一次又一次错过了组织上给的机会!”金谷当天即向组织交代了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做每件事都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若自己不自律,一百件事中只做了一件腐败的坏事,仍全盘皆输。”站在法庭被告席上,这位曾经的青年才俊其言也真。(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丁谨之 朱诗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