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又是国庆假期,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廉洁提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过与悔”专栏,由部分节日期间违纪被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以前车之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守底线、知敬畏,廉洁过节。
【违纪事实】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沙澳片区城监队网格组组长何国威收受“发小”兼房产中介、陶瓷店和茶庄老板于一身的何某节日礼物:8条总价值3200元的硬盒中华香烟、8盒总价值640元的南城五仁月饼,打算在聚餐的时候,“借花献佛”犒劳犒劳辛苦的队员们。2018年1月,何某威被给予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参与聚餐队员也受到相应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违纪者说】何国威:中秋佳节是万家团圆喜庆的节日。去年,惠州市纪委检查组在此时给我“当头棒喝”,使我及时刹住了滑向违纪违法的步伐。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我想着组员夜以继日工作挺辛苦的。我就把收受“发小”何某送我礼物,拿来犒劳组员。正所谓“人在做,天在看”……
一开始,我觉得自己是被冤枉的。经过谈话,我端正了态度,感到无尽的悔恨,悔恨自己不深入学习党纪国法。我一直以为贪污受贿才是查处重点,却忘了自己党员干部身份,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不能做到谨小慎微,是违纪违法的源头,党员干部必当谨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