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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人家生活过得好,自己也想过上和别人一样的生活,用权力换钱”“认为自己‘功劳大’,理应得到更多回报。”本报日前刊出江苏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杨纪鹏的忏悔,道出了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盲目攀比。

  为了“攀”上奢华生活、“比”出心理优越,杨纪鹏先后违规收取礼金等10余万元,违规领取补贴12.9万元,和他人私分公款700余万元,收受各种名目的贿赂250余万元,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客观地讲,“比”是人的正常心理活动。向好的学、向强的比、向高的攀,毫无疑问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姿态。可一旦找不准“坐标系”、瞄不定“参照物”,就会如杨纪鹏一样,在攀比中丢掉党性、失去底线,进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比如,有的腐败分子热衷比房子、比车子、比票子,为了挣足“面子”,不惜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有的喜欢比位置、比权力、比势力,为了不落“下风”,拉帮结派、违纪违法,等等。事实证明,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极容易内心失衡、陷入迷茫,甚至走上歧途。

  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有的人却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中迷失自我?根本就在于内心、在于信仰、在于党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和约束,要和人比的不是个人的享乐,而是群众的幸福;不是物质的享受,而是精神的富足。常和人比一比对党的忠诚,比一比信念的坚定,比一比工作的实效,才能比出精气神,比出拼搏劲,比出群众的幸福生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